- 刊名:癌症进展
- Oncology Progress Journal
- 主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办:中国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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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近日,由北京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一文,现将其中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
1. 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
2. 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
3. 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
4. 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
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 1)。
正确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物是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部分抗肿瘤药物有明显毒副作用,可给人体造成伤害,对抗肿瘤药物的应用要谨慎合理,因而需进行抗肿瘤药处方点评,促进抗肿瘤药的合理使用。
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53 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 [2010]28 号)
3.《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卫生部医政司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实施方案
1. 抽样标准:抽取诊断包含「肿瘤」、「白血病」或「癌」的处方及用药医嘱单。
2. 抽样日:每月 1 日~月末;
3. 抽样频率:1 次 / 月;
4. 抽样方法:随机抽样或全样本抽样;
5. 点评方法:根据本指南点评所抽取患者的处方或用药医嘱,按要求填写《抗肿瘤药处方点评工作表》、《抗肿瘤药不合理处方统计表》和《抗肿瘤药处方基本信息统计表》。
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1. 适应证不适宜的;
2.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5. 溶媒不适宜的;
6.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 用药顺序错误的;
8.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 重复给药的;
10. 化疗方案不合理的;
11. 医师超权限使用抗肿瘤药的;
12.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点评细则
1. 适应证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参见药品说明书。
点评细则
2.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1. 药品适应证适宜,但特殊人群禁用的;
(1)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儿童或婴幼儿;
(3)老年患者;
(4)肝肾功能异常者;
(5)有此类药物过敏史者。举例:门冬酰胺酶使用前须做过敏试验。
2. 药品选择与患者性别、年龄不符;
3. 患者有药物禁忌的疾病史;
4. 处方药品与患者疾病轻重程度不符。
举例:
多柔比星能透过胎盘,有引致流产的可能,因此严禁在妊娠初期的 3 个月内应用。妊娠期妇女用该品后,对胎儿的毒性反应有时可长达数年后才出现。
注:有用药禁忌的患者如必须用药且无更好的替代药品时,医生可权衡利弊,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谨慎使用该药,力求使患者获得最大益处
点评细则
3.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1. 未严格遵守说明书注明给药途径的;
(1)未按照说明书要求选择口服、静脉注射、静脉滴注、肌内注射、皮下注射等给药方法的;
(2)一般情况下,全身化疗采用静脉、肌内或口服给药。但在某些情况下改变给药途径可以加大局部杀灭肿瘤的力度,减少对全身的不良反应。主要有:
A 腔内注射:包括胸腔、心包腔和腹腔内化疗,常用药物有:顺铂、卡铂、丝裂霉素、塞替派等。
B 动脉插管化疗:对局限性的肿瘤为了提高局部的药物浓度,可采用动脉介入灌注药物治疗,例如肝癌的肝动脉介入,头颈部癌的颈外动脉插管等,可选择的药物有:氟尿嘧啶、多柔比星、顺铂、丝裂霉素等。
C 鞘内注射:常用于治疗脑膜白血病或淋巴瘤,或其他实体瘤中枢神经系统内的转移,也可将抗肿瘤药直接注入脑脊液。
D 局部注射:将抗肿瘤药直接注射到肿瘤内,常用于浅表肿瘤的局部治疗和肝癌、肺癌等的姑息治疗。
举例:
1. 依托泊苷注射液静脉推注。
分析:依托泊苷注射液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位点是拓扑异构酶Ⅱ。由于其与 DNA 拓扑异构酶Ⅱ的结合是可逆的,并作用于细胞周期中持续时间较长的 S 期、G2 期,因此血药浓度持续时间长短比峰浓度更重要,且高峰浓度 (>5~10 mg/L) 与严重的骨髓抑制有关,故一般采用静脉滴注,而不用静脉推注,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 30 min。
2. 长春瑞滨静滴。
分析:长春瑞滨静脉泵药外渗可引起局部皮肤红肿甚至坏死,对静脉刺激也很大,会造成静脉硬化,所以必须将之溶于 0.9%NaCl,于短时间内 (15~20 min) 静脉推注,然后再静滴 0.9%NaCl 冲洗静脉。
点评细则
4.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1. 疗程过长或过短;
2. 给药频次或用药间隔时间不合理;
3. 用药剂量过大或不足;
4. 不同适应证用法用量不适宜;
5. 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用量而未调整用量的。
临床上常根据体表面积来计算化疗药物的标准剂量,根据药物特性和肿瘤类型设计联合化疗方案,单用或联合用药剂量会有所不同,治疗方案也有多种,如:大剂量间歇给药、短期连续给药、序贯给药等。
举例:
1.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1 日 2 次使用。分析:因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随滴注时间的延长和用药频次的增加,其毒性增加,故一般 1 日 1 次使用。
2. 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 1 日 2 次使用,间隔 8 h。分析: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治疗白血病时,加大剂量可增加敏感性。故临床有采用小剂量、中剂量、大剂量 3 种,而大剂量、中剂量使用时必须间隔 12 h。
3. 替加氟注射液、氟尿嘧啶注射液静脉滴注治疗胃肠癌时连用 6d。分析:替加氟注射液、氟尿嘧啶注射液静脉滴注治疗胃肠癌时一般连用 5d,如连用 6d 为疗程过长。
点评细则
5. 溶媒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1. 溶媒选择不适宜;
2. 溶媒容量不适宜;
举例:
1. 吡柔比星溶解于 5% 葡萄糖注射液:该药在 0.9% 氯化钠注射液中因溶媒 pH 的原因,可导致效价降低或出现浑浊。
2. 依托泊苷使用 0.9%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该药在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可形成微细沉淀而失效。
3. 表柔比星使用 0.9%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该药在葡萄糖注射液中降解速度快,1 h 降解率 >5%,12 h 降解率 >50%。
点评细则
6.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1. 产生拮抗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
2. 联用后加重药物不良反应的;
3. 联用后减弱药物治疗作用的;
4. 不需联合用药而采用联合用药的情况。
抗肿瘤药联用时,药理作用叠加,毒副作用亦叠加,具有相同毒性作用的药物不宜配伍使用,避免毒性叠加对机体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
举例:
1. 蒽环类药物具有心脏毒性,在与其他具有心脏毒性的药联合应用时应慎重,如多柔比星与米托葸醌或丝裂霉素合用会加重心脏毒性,应降低多柔比星的总剂量。
2. 顺铂与多柔比星合用可能导致白血病;与异环磷酰胺合用会加重蛋白尿,也可能增加耳毒性。
3. 丝裂霉素与他莫昔芬合用有增加导致溶血性尿毒症的风险;与长春碱、长春瑞滨合用可致突发性肺毒性,合用时应监测病人是否有支气管痉挛现象。
4. 门冬酰胺酶与甲氨蝶呤同用时,可通过抑制细胞复制的作用而阻断甲氨蝶呤的抗肿瘤作用。
注:抗肿瘤药物的联合应用原则
联合化疗是目前肿瘤化疗广泛应用的方法,在临床上单一应用某种化疗药物治疗肿瘤的方法已极少见。联合用药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从细胞增殖动力学考虑:
(1)增殖缓慢、生长比率较低的实体瘤,G0 期(静止期)细胞较多,可先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增殖期和部分 G0 期细胞,使肿瘤变小,驱使 G0 期细胞进入增殖期,继而使用周期特异性药物杀灭之。
(2)对生长快、生长比率较高的肿瘤,处于增殖期的细胞较多,应先使用周期特异性药物,使大量处于增殖周期的瘤细胞被杀灭,以后再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伤其它各期细胞。待 G0 期细胞进入周期时,再重复上述疗法。
(3)同步化疗:是一种特殊的序贯疗法。先使用对 S 期(DNA 合成期)细胞有作用的药物,使肿瘤细胞齐集于 G1 期(DNA 合成前期),然后应用作用于 G1 期的药物,可使疗效提高。
2. 从药物作用原理考虑:联合应用作用于不同环节的抗肿瘤药物,可使疗效增加。如烷化剂加抗代谢药物等。
3. 从药物毒性考虑:不同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可望降低毒性,避免不良反应的叠加,提高疗效。例如:泼尼松、长春新碱的骨髓抑制作用较小,将它们与其它药物联合使用,可减少对骨髓的抑制作用。
4. 从药物的抗瘤谱考虑:例如
(1)胃肠道癌:5-FU,还可选用喜树碱、塞替派、环磷酰胺等。
(2)鳞癌:宜用消瘤芥、甲氨蝶呤等。③肉瘤:宜用环磷酰胺、顺铂、多柔比星等。
点评细则
7. 用药顺序错误的;
点评要点
未根据药物的药理药动学特点合理安排联用药物使用顺序,从而导致药效降低或不良反应增加的。
举例:
1. 食管癌患者,先用顺铂注射液静脉滴注,后用紫杉醇注射液静脉滴注联合化疗。分析:在联合化疗药物的实施上,合理地序贯应用可在多个环节上杀灭癌细胞。
紫杉醇与顺铂分别属于周期特异性药物和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两类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联合化疗时,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的相互作用,紫杉醇主要在肝脏代谢,若先用顺铂后再给紫杉醇,可使本药的消除率降低约 1/3,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
2. 先用氟尿嘧啶静脉注射,后用甲氨蝶呤静脉滴注。分析:根据药物药效学的相互作用,氟尿嘧啶 - 甲氨蝶呤方式可导致拮抗或失效,而甲氨蝶呤用药后 4~6 h 后再用氟尿嘧啶则可产生协同效果。
点评细则
8.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点评要点
1. 药物配伍使用时,能发生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等理化反应的;
2. 药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3. 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
4. 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减弱或药品的稳定性降低。
举例:
1. 甲氨蝶呤可增加抗凝血作用,甚至引起肝脏凝血因子的减少或 / 和血小板减少症,因此与其他抗凝药物同用时应慎重。甲氨蝶呤与糖皮质激素配伍血药浓度升高,导致毒性增加;与青霉素类配伍使体内清除率降低导致中毒。
2. 替加氟注射液禁止与酸性药物配伍。尿嘧啶替加氟所含的替加氟呈碱性且含碳酸盐,避免与含钙、镁离子及酸性较强的药物合用。
3. 伊立替康有抗胆碱酯酶活性。可延长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而非去极化药物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被拮抗;与具有抗胆碱酯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加重毒性反应;与地塞米松合用可进一步抑制淋巴细胞,增加出现高血糖的危险。拓扑替康与地塞米松、甲泼尼龙有配伍禁忌。
点评细则
9. 重复给药的;
点评要点
1. 同一药物成份但不同通用名的药物一起处方;
2. 含有相同主要成分的复方制剂联用;
3. 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重复使用。
举例:
同一患者同日使用了注射用盐酸吡柔比星后又使用注射用米托蒽醌,两者均为蒽环类抗肿瘤抗生素。
点评细则
10. 化疗方案不合理的;
点评要点
1. 未根据患者的机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病期)和发生趋向制定化疗方案。
参见附件:常见抗肿瘤化疗指南推荐方案来源。
点评细则
11. 医师超权限使用抗肿瘤药的;
点评要点
1. 人员资质要求
(1)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点评细则
12.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上述点评细则以外的其它不适宜用药情况。
工作表格
点评表 1:抗肿瘤药处方点评工作表
点评表 2:抗肿瘤药处方基本信息统计表
点评表 3:抗肿瘤药不合格处方统计表
点评表 4: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点评表